Privacy policy

隐私政策

帆宣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隐私权政策目的,系为说明帆宣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如何蒐集与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为因应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之法律变更以及本公司业务执行所需,本公司将会适时修改本政策,建议您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定时查阅本网站,以便及时知悉本政策条款之变更内容。

1. 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对象及于本公司以外之个人,包含客户、浏览本公司网站之访客、本公司产品或服务之使用者、本公司企业客户及承包商之员工、本公司之应徵者、拜访本公司之访客(以下简称为「您」)。

2. 蒐集利用您个人资料之目的及合法依据 (1) 基于提供产品与服务之目的 (包含但不限于因应本公司与您签署之契约所需、为了与您磋商缔约、与您联络产品与服务之相关事项),本公司可能因您的事前同意,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2) 基于公司业务与营运之目的 (包含但不限于因应本公司与您签署之契约所需、为了与您磋商缔约、与您联络产品与服务之相关事项、经营及管理本公司产品及服务等),本公司可能因您的事前同意,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3) 基于沟通与行销之目的 (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您本公司 MIC系统、流程、其他企业相关资讯之更新、向您传达本公司之政策、与您沟通或互动;维护以及更新您的联络资讯,本公司可能因您的事前同意,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4) 基于系统管理之目的 (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及运作本公司之通讯系统、资讯系统以及保全系统;以及进行查核 (包含安全性查核) 及监看上述各项系统等),本公司可能因履行法定义务,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5) 基于管理供应商之目的 (包含但不限于管理 MIC系统等供应商管理系统),本公司可能因您的事前同意,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6) 基于取得您对于本公司产品或服务意见回馈的目的,本公司可能因您的事前同意,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7) 基于维护厂区之实体保全之目的 (包含但不限于厂区参访纪录、监视器录影纪录,以及系统登入纪录以及进出纪录等电子安全措施) 本公司可能因履行法定义务,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而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8) 基于履行案件调查等法定义务之目的,本公司可能因依据相关法规配合司法机关侦查、调查诈欺等犯罪,以及预防违反本公司规定与刑事犯罪之行为,而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9) 本公司可能基于履行法令遵循等法定义务之目的,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10) 基于改善或开发本公司之产品与服务之目的,本公司可能因您的事前同意,或因本公司对于前述目的具有合法利益 (但将以该合法利益未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蒐集利用您的个人资讯。

(11) 基于主张、行使或防御法律上权利之目的,本公司可能会为了进行事实与权利之主张,在正式法律程序中提交、蒐集、审阅文件,或提交事实、证据与证人之证言,而处理您的个人资讯,但将以该合法利益不逾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度。

3. 个人资料之类别 (以下类别合称为「您的之个人资讯」)

(1) 一般个人资讯
  • 个人资讯:姓名、别名、照片、身分证字号、性别、出生日期、年龄、国籍、公司名、职称、头衔、帐户资料、兵役状况。
  • 联络方式:联络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信箱之资讯等。而若您以某公司员工之身分与本公司互动时,则可能包含您的姓名、别名、照片、公司电话号码、公司电子邮件信箱。
  • 专长与社会资讯:学歷、研究领域、语言能力、其他专业技能、就业纪录、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经验、参与本公司校园活动成员资格、与他人或其他公司业务上之关系。
  • 取得您的纸本或电磁形式之同意纪录。
  • 与本公司网站相关之资讯:关于您登录本公司网站之 MIC系统之资讯;以及您所提供给本公司之回馈意见。
  • 其他:亲属任职本公司与否、亲属资讯等。
(2) 特种个人资讯

除有特殊情事,于日常之业务范围中,本公司原则上不会蒐集或处理您的特种个人资讯。惟若基于合法之理由而需处理您的特种资讯,本公司将依法为之。本公司可能蒐集或处理您的特种资料类型包含病歷、家族病史、医疗纪录、健康检查纪录、犯罪前科等。而本公司可能会于以下情况时,处理您的特种个人资讯:

  • 为遵循相关法律规范:于相关法令要求或允许之范围内,本公司可能处理您的特种个人资讯 (例如:为履行本公司之法定申报义务)。
  • 为侦查或预防犯罪发生:基于侦查或预防犯罪发生之必要,本公司可能处理您的特种资讯 (例如:为避免诈欺、违反国际反贪腐法规等情况)。
  • 为主张、行使或保护本公司或相关人士之法律权利:本公司亦可能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之相关人士有主张、行使或保护法律权利之必要时,处理您的特种个人资讯。
  • 基于您的自主自愿同意:若本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取得您的自愿事前明示同意,本公司可能处理您的特种个人资讯。

4. 个人资讯之蒐集方式

本公司蒐集或取得您的个人资讯之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本公司可能因为您主动联繫本公司而取得您的个人资讯。例如: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联络本公司,或系为了应徵本公司之职缺而提供您的个人资讯等。

(2) 本公司可能因为业务人员商访或参加其他聚会,透过直接与您接触而取得您的个人资讯。

(3) 本公司可能因业务合作之原因 (包含但不限于与您合作研发、进行提供产品或服务之业务往来、聘请您担任本公司之顾问、讲师或您为办理前述协办业务联繫窗口等),而取得您的个人资讯。

(4) 本公司可能于您自行公开之资讯内容中 (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于社群媒体上取得您公开在该媒体上与本公司相关之内容),取得您的个人资讯。

(5) 本公司可能透过您登录本公司网站之 MIC系统、使用本公司网站上之功能或资源,而取得您的个人资讯。

(6) 本公司可能自第三方所提供之资讯中 (包含但不限于信用联徵机构、执法机关等),取得您的个人资讯。

5. 本公司可能会主动建立关于您的个人资料档案

本公司可能将 MIC系统、提供商品、服务内容中所取得之个人资讯 (例如您与本公司互动之纪录),进而纪录与运用。

6. 本公司可能分享您个人资料的对象

(1) 本公司可能向下列对象分享您的个人资料:

  • 您自身以及由您所指定之代理人。
  • 法律主管机关,基于法律要求而向其揭露,或为检举任何违法或疑似违法之行为。
  • 已和本公司签署保密合约之会计师、稽核人员、顾问、律师及其他向本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之专业人士。
  • 依据本政策的规定,提供您的资讯给我们全球的服务供应厂商 (例如:提供付款服务机构、货运公司等)。
  • 为了主张、行使或防御法律上权利之必要时,或为了预防、调查、侦查、追诉不法行为、或执行刑事处罚时,提供您的个人资讯给相关之当事人、主管机关、政府单位、执法机关或法院。
  • 若本公司出售或移转全部或部分之事业或资产〈包括重整、解散或清算〉时,可能提供您的个人资讯给该交易之买受人或受让人。
(2) 若本公司委託资讯服务供应商来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将与该供应商签订合约,要求其符合以下要求:(i) 应依照本公司事前书面指示的目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以及 (ii) 须遵守法律规定与要求,建立保护个人资讯安全与保密的机制。

7. 资料分析与自动化决策

本公司可能处理您的个人资讯,进行剖析和自动化决策,将依以下目的而使用:

本公司可能为了避免资讯外洩与保护本公司之智慧财产权,处理并使用您与任何一位本公司之员工往来之资讯内容,目的在于建立威胁行为模式,或分析对本公司资讯系统可能造成之威胁,而此剖析行为可能会影响您与本公司员工往来之通讯隐私。因此,若非必要,建议您避免在与本公司员工之通讯内容中,揭露您的特种个人资讯,或具有高度隐私或机密性的个人资讯。

8. 个人资料的跨境传输

因应本公司业务与服务具备跨国性质,依据本政策条款第 6 条之内容,以及其他合乎本政策所列目的范围内,我们会将您的个人资讯传送到本公司集团内之其他公司。包含臺湾、美国、日本、韩国、荷兰、新加玻等其他我们设立据点之处,这些国家与您所在的国家比较之下,可能对个人资讯保护设定不同程度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若我们将您的个人资讯从欧盟境内传送到欧盟境外,而且接收您的个人资讯之人所在的国家未获得欧盟适足性认定时,我们将与该接收方签订欧盟标准条款。您得依据本政策条款第 16 条所列之联络资讯,要求我们提供标准合约条款供您参阅。

请注意,当您直接移转任何个人资讯至欧盟以外的本公司关系企业时,我们即无法对该个人资料之传送负任何责任。

9. 资讯之安全性

本公司已依法採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上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您的个人资讯因意外或故意而非法毁损、遗失、篡改、未经授权揭露、未经授权存取以及其他非法或未经授权之处理。

因为网际网路具有开放特性,经由网路传输之资讯并非完全安全。尽管本公司已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保护您的个人资讯,仍无法保证在您经由网际网路传送资讯的过程为完全安全。您将承担此传送过程之可能风险,请您务必确认传送您的个人资讯给本公司之过程,无安全性的问题。

10. 个人资讯之正确性

本公司致力于採取合理之措施,以确保本公司所处理之您的个人资料具有正确性以及即时性。若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错误,本公司将即时更正或删除。为确保您个人资讯的正确性,本公司可能将会不定期与您确认您个人资讯之正确性。

11. 个人资讯之蒐集处理最小化原则

本公司将会致力于採取合理措施,以确保本公司处理您的个人资讯之范围与本政策所载之目的具有合理关联性,并仅限于该合理范围内处理之。

12. 个人资讯保留期间

本公司将会致力採取合理措施,以确保本公司仅于本政策所列目的之必要期间内处理及保存您的个人资讯。本公司将循以下原则保存您的个人资讯:

(1) 本公司与您之间仍存在持续往来关系的期间 (例如:自您开始以您所属前公司员工之身分与本公司进行业务连络,至您通知停止由您与本公司业务联络之期间内)。

(2) 为了达成本政策所载合法目的之必要期间内。

(3) 于相关法规所定之消灭时效期间内,例如当第三人得对本公司行使您个人资讯相关之法律上请求权时,本公司在处理该请求必要之期间内,仍得继续处理您的个人资讯。本公司对于您的个人资讯处理,将仅限于为了储存与维护该项资讯之安全而为处理。

(4) 于本公司与您约定之保留期间届满后,本公司将永久删除或销毁您的相关个人资讯,或将您的个人资讯进行去识别化之匿名处理。

13. 您对于您的个人资讯所享有的权利

依据相关适用的个人资料保护法规,您得向本公司主张下列权利:

(1) 查阅您的个人资讯、要求本公司提供您个人资讯之复制本、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讯。

(2) 拒绝提供您的个人资讯:但请注意,若您拒绝提供您的个人资讯,本公司可能因此无法完整提供您本公司之产品或服务。例如,因缺少必要资讯,本公司可能无法处理您查阅个人资讯的请求。

(3) 停止蒐集您的个人资讯、限制处理您的个人资讯、删除您的个人资讯、或在合理且可操作之技术前提下,移转您的个人资讯予其他个人资讯之控管者。

(4) 撤回对本公司处理您个人资讯之同意:但请注意,撤回您的同意将不会影响本公司基于您先前同意本公司处理您的个人资讯之合法性。若处理之行为本身有其他法律依据,本公司亦得继续处理您的个人资讯。

(5) 对于处理您的个人资讯,您享有向资讯保护主管机关申诉之权利。

(6) 在符合法律规范之前提下,您对于对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处理您的个人资讯之第三人,享有提出异议之权利。

(7) 若您欲行使上述权利,或对于本隐私权政策有任何疑问,请依本政策第 16 条之联络方式与本公司联络。但请注意,在本公司针对您主张之权利提供任何协助前,您需要提供身分证明文件,以行使上述权利。

14. Cookies 及其他类似科技

当您造访我们的 MIC网站时,在符合法律规定或是事先取得您的同意之前提下,我们可能会在您的装置上设定 Cookies,或读取您装置上已存在的 Cookies。我们可能会使用 Cookies 来记录浏览器上的资讯、或记录您的偏好和浏览习惯。我们将依据 Cookie 政策的内容,使用 Cookies 和其他类似科技来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关于 Cookies 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司之 Cookies Policy。

15. 直接行销

本公司可能会使用您的电子邮件等个人资讯,提供您包含企业永续经营、企业社会责任等您可能会有兴趣之资讯,当本公司向您提供这些内容时,本公司可能会使用您提供给本公司之联络资讯,或採取其他合法方式联络您。您可以随时取消订阅本公司寄送之电子邮件,在取消订阅后,本公司将不会再继续寄送电子邮件给您。

16. 联络方式

若您对于本隐私权政策有任何疑问,请依以下连络方式与本公司联络:

  • 帆宣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区园区街3-2号6楼
  • 电话:+886-2-2655-8899
  • 电子邮件:mic@micb2b.com